福州市台江区消费金融纠纷调解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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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员工作纪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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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不得偏袒一方当事人;
2、不得侮辱当事人;
3、不得索取、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;
4、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、商业秘密;
5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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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3-03-10 15:48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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